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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4-04 01:21:10 |   作者: 贝博官方下载地址

  注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建【2017】48号文件《关于下达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专项资金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和2018年5月31日分别收到财政局下拨的补贴金额800万元和150万元,属于智能电表控制管理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应用项目,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注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川财建【2019】30号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和2020年12月14日分别收到中江县财政局拨付的工控及安防系统用精密电子元件继电器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新模式应用资金500万元和132万元,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救助5,502,098.12元,与收益相关817,901.88元。

  注3: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川经信【2020】81号《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中江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拨付的工业项目专项资金(智能家居智能化控制模块关键零部件创新应用项目)资金208万元,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救助。

  注4:根据德市财建【2020】57号和江财经通【2020】57号文件,公司子公司四川锐腾电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收到中江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局拨付的新一代通信微型控制器件智能化产线万元。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注5:根据宏发舟山产业园项目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浙江宏发电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收到来自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2441.34万元的土地返还款。

  注6:根据宁波市经济与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和宁波市财政局甬经信技改【2018】218号文,公司子公司宁波金海电子公司于2018年12月收到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拨付年产300万只微型小功率工控继电器数字化车间技改项目补贴90.28万元,以及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镇经信【2018】183号,公司于2019年3月收到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拨付年产300万只微型小功率工控继电器数字化车间技改项目补贴188.65万元,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注7:根据福建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2019年国防军工生产能力建设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公司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财政局国防军工生产能力补助630万元。

  注8:根据厦经信投资函【2018】213号文件,公司子公司宏发电力电器公司于2018年9月收到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的工业强基工程补助2684万元,其中6,083,733.33元属于流动资金补助,已列入2018年当期损益,20,756,266.67元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注9:(1)根据厦门市工业公司技术改造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补充通知(厦工信投资【2019】134号),公司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公司于2020年1月和12月分别收到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补助款530万元和340.34元(2)根据厦经信投资【2018】411号文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厦门金越电器子公司于2018年10月收到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技改专项补助资金550,000.00元。计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注10:(1)根据漳州市财政局及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漳财企指【2019】1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公司于2019年收到长泰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关于设备技改补助资金291.06万元及224.26万元,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根据福建省长泰县财政局下发的泰财企【2020】47号文件,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收到长泰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关于继电器制造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补助170.36万元。(3)根据福建省长泰县财政局下发的泰财企【2020】61号文件,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收到长泰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关于继电器制造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的补助170.35万元,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4,556.47万元、7,788.16万元、12,331.27万元和14,027.05万元,占负债总金额的占比分别是1.56%、2.16%、3.58%和3.69%,占比较小。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总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企业流动比率分别是1.83倍、1.76倍、2.56倍和2.44倍,公司速动比率分别是1.30倍、1.35倍、1.94倍和1.81倍,2020年末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前两年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系公司2020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借入60,000.00万元长期信用借款,置换了部分短期借款,导致公司短期偿还债务的能力指标有所上升。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总体处于正常范围,短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75%、35.37%、31.75%和32.80%,总体较为平稳有小幅波动,且处于较低水平。公司长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1、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证监会行业分类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2021年8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除去ST及*ST公司共计268家。

  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接近或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数,主要系公司债务融资以短期借款为主,导致流动负债金额较高;2020年度,公司借入60,000.00万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长期借款,置换了部分短期借款,2020年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度的提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和中位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本期可转债发行和后续的转股预期将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偿债风险;公司总体财务风险较低,长期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可转债发行后的还本、付息预期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2021年1-6月财务指标已做年化处理。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2019年,受当年家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公司功率继电器销售回款速度有所放缓,应收账款周转率会降低;但从规模及可持续发展来看,公司继电器产品的毛利率较高,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可提升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消除部分因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对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应收账款周转率在合理范围内。

  注:1、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证监会行业分类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2021年8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除去ST及*ST公司共计268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是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有部分公司,如帅丰电器、爱旭股份、九阳股份、浙江美大等,其基本的产品为电气及器材类终端消费品,且产业链延伸至零售环节,设有多个门店及网络站点平台进行自行销售,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从而拉高了同行业中等水准;而公司产品主要为继电器,下游客户一般为电器产品制造企业,回款具有一定账期;同时,公司部分新能源继电器、电力继电器等高毛利产品下游客户受政策及其自身特点影响,回款周期较长,公司为拓展该两种产品的市场规模,也会给予客户较长账期。因此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与公司可比性较低。从行业中位数水平看,宏发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与行业中位数相近,主要是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以继电器为核心产品生产的企业,对继电器产品这一细分领域的产业链布局较深,公司参与从采购金属材料、工程塑料、漆包线开始,至冲压件、注塑件等零部件的制造,至继电器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全过程,因此公司的存货流转周期相对较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数,接近或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公司的总体资产运营效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继电器及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的逐年上升,同时净利润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9,884.63万元、70,405.43万元、83,214.33万元和52,030.80万元。

  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加20,171.97万元,增长比例2.93%,变化较小,主要系2019年受家电及汽车行业影响,功率继电器及汽车继电器收入有一定幅度减少,同时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及智能电表进入替换周期,确保了整体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

  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期增加了73,757.61万元,增长比例10.42%,主要系:1、产品类中功率继电器、汽车继电器及新能源继电器需求的增长,带动了整体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2、新冠疫情全世界蔓延、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国外客户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客户工厂停产或大幅减产,导致境外工业继电器、汽车继电器等需求降低,但居家办公加大了家电市场对功率继电器的需求,第二季度遏制的市场需求在下半年迅速恢复并反弹,订单逐渐增多,以上因素共同导致公司2020年境外收入高于上年水平;国内市场方面,国内新冠疫情控制有效,公司把握机会进一步渗透国内市场,境内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2021年1-6月营业收入较2020年同期增加了150,636.55万元,增长比例为43.78%,根本原因系一方面公司继电器商品市场需求持续旺盛,销量持续增长,同时继电器平均销售单价同比有所提升,特别是单价较高的新能源继电器收入同比增长了181.27%;另一方面是因为2020年1-6月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继电器及电气产品业务,合计占据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95%以上,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基本的产品以继电器为核心,呈现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继电器产品及电气产品的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为658,963.51万元、681,535.22万元、749,106.59万元和473,527.9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继电器产品的销售单价随着继电器销售种类结构不同略有波动,总体较为稳定,继电器产品的收入主要系销售数量增长拉动。

  受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因素影响,2019年公司汽车继电器、工业继电器销量有所减少,导致2019年公司继电器销售量少于2018年销售量;2020年随着内需市场的逐步恢复,公司继电器销量持续提升,其中功率继电器实现销量14.77亿只,同比增长8.48%,汽车继电器实现销量3.04亿只,同比增长37.80%。由于2020年1-6月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1-6月公司各种类继电器较上年同期都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其中功率继电器实现销量9.77亿只,同比增长54.39%,汽车继电器实现销量2.25亿只,同比增长56.18%。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继电器总体销量同比分别增加-394.59万只、24,288.97万只和49,176.87万只,增长占比分别是-0.20%、12.62%和50.41%,对收入变动的贡献分别为-6.14%、282.04%和112.32%。

  报告期内,公司继电器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14元/只、3.25元/只、3.02元/只和2.96元/只。2019年公司继电器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较2018年增加0.11元/只,增幅为3.54%,引起收入增加21,428.28万元,对当年收入增长的贡献为106.14%;2020年继电器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较去年同期减少0.24元/只,变动幅度为-7.23%,引起收入变动-50,991.10万元,对当期收入变动的贡献率为-182.04%;2021年1-6月继电器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较去年同期减少0.11元/只,变动幅度为-3.68%,引起收入变动-16.591.04万元,对当期收入变动的贡献率为-12.32%。

  报告期内,公司电气产品收入分别是53,209.82万元、55,592.74万元、95,152.88万元和38,810.67万元,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的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4.48%、71.16%和22.44%。报告期内,公司电气产品收入变动缘由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电气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4.16元/只、台、22.71元/只、台、26.89元/只、台和20.79元/只、台。2019年公司电气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较2018年减少1.45元/只、台,减幅为5.99%,引起收入变动-3,543.51万元,对当年收入增长的贡献为-148.70%;2020年电气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较去年同期增加4.18元/只、台,增加幅度为18.40%,引起收入变动14,785.19万元,对当期收入变动的贡献率为37.37%;2021年1-6月电气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较去年同期变动-0.95元/只、台,变动幅度为-4.36%,引起收入变动-1,770.16万元,对当期收入变动的贡献率为-24.89%。

  2018年至2021年6月末,国内收入占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持续增加,主要原因系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市场开拓有序进行,国外市场的营业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国内市场增速。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主要来源于继电器业务,公司继电器业务的毛利分别为230,174.43万元、239,185.82万元、257,470.93万元和159,450.69万元,占比分别为90.83%、90.97%、89.11%和93.03%。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未发生明显波动,毛利随着继电器业务收入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84%、37.13%、36.95%和34.64%,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小,盈利水平较为稳定。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受继电器产品毛利率的影响,报告期内,继电器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8.00%、38.21%、39.37%和36.68%,随着公司下游新能源汽车、智能电表等市场兴起,对公司继电器的毛利率起到了一定的提升作用。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无明显波动,且处于合理水平,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强且稳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继电器类产品,最近三年一期,继电器产品毛利占公司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0.83%、90.97%、89.11%和93.03%。

  报告期内,公司继电器产品的生产状况较为稳定,毛利率水平稳中有升;总体而言,公司继电器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高且稳定,盈利能力较强。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产品为继电器,属于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具体品类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可比性降低;因此在进行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时,选取三友联众(300932)、航天电器(002025)、正泰电器(601877)、可立克(002782)以及联创光电(600363)等5家主要产品与发行人主要产品较为接近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1、公司近几年大力发展信号继电器、高压直流继电器、汽车继电器、工控继电器等高附加值的继电器产品,而功率继电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利润空间相对较小,公司功率继电器销售收入占比不足40%,与同为继电器细分行业的上市公司三友联众相比,低毛利的产品收入占比较低;2、继电器产品单位价格低,但生产工艺复杂,需要投入较大的资本用于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设备购置,公司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能够有效的摊薄固定成本,提升毛利率。公司作为该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生产规模较大,自动化程度高,产业链布局程度较深,一定程度上摊薄了固定成本,增加了生产环节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32%、20.95%、21.31%和18.05%;期间费用中,管理费用占比最高,分别占期间费用总额的比重为52.68%、50.26%、48.52%和51.39%。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1.038.31万元、36,280.86万元、39,340.06万元和17,543.44万元。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1%、5.12%、5.03%和3.55%;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比基本保持稳定。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加回运输费用),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5,242.55万元、3,059.20万元3,055.78万元,增加比例分别为16.89%、8.43%和17.49%,主要系随着销售收入增长,职工薪酬、运输费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收入*100%)比较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证监会行业分类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2021年8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除去ST及*ST公司共计268家。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销售费用率总体上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销售费用率在报告期内整体较为稳定。

  2019年管理费用较2018年增加924.25万元,增加比例为1.26%,主要系相关费用项目随着收入变动而变动,变化较小。2020年和2021年1-6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6,318.63万元和9,559.22万元,增加比例为8.47%和26.31%,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00%)比较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证监会行业分类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截至2021年8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除去ST及*ST公司共计268家。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管理费用率较为稳定,整体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和中位数,根本原因系公司除生产、研发、销售以外的员工数量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较大,导致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3,073.79万元、35,042.11万元、38,116.79万元和21,617.98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1%、4.95%、4.87%和4.37%,公司的研发活动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

  2019年及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968.32万元和3,074.68万元,增加占比分别是5.95%和8.77%,变化较小。2021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901.97万元,增加比例为37.55%,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影响了公司2020年1-6月正常的研发活动。公司致力于以继电器产业链为基础的产品研制与技术创新,公司技术中心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拥有继电器行业领先技术人才组成的研发团队,承担了多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多项国家重点项目的实施;公司每年会保证一定规模的研发投入,以保持自身产品的技术领先地位。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比较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证监会行业分类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截至2021年8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除去ST及*ST公司共计268家。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为接近,高于同行业中位数,公司作为行业内继电器这一细分领域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每年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及各类资源进行产品研发及设备技改,以维持行业地位。公司的研发费用率较为合理,符合自身及行业特性。

  2019年财务费用较2018年增加432.61万元,增加比例为21.37%,主要系有息负债增加,利息支出上涨所致;2020年、2021年1-6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5,889.84万元和3,564.49万元,增加比例为239.75%和517.79%,主要系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率(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比较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证监会行业分类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截至2021年8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除去ST及*ST公司共计268家。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中位数较为接近,主要系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率符合自身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55.52万元、282.54万元、121.24万元和62.32万元,占据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4%、0.04%、0.02%和0.01%,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系罚款、盘盈等与日常活动无关的利得等,金额较小。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72.66万元、1,821.77万元、403.50万元和144.56万元,占据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3%、0.26%、0.05%和0.03%,占比较小。其中,2019年营业外支出较2018年增加1,649.11万元,主要是系当年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紧密关联,依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救助除外),由于公司从事研发活动较多,收到与研发相关的政府救助较多。其中2020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3,842.17万元,较2019年3,645.04万元增加10,197.13万元,增加比例279.75%,主要系:1、2020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进一步增加;2、受汇率波动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远期外汇合约产生收益共计8,425.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82,747.39万元、168,094.77万元、71,958.98万元和34,041.05万元。具体如下: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增加85,347.38万元,主要是由于当年票据贴现利率较低,公司票据贴现融资增加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减少96,135.79万元,主要是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增加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706.45万元,主要系受2021年1-6月工资性费用、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尚处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不断加大设备投资、技术及工艺改进,公司继电器业务的产能不断的提高,自动化水准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265.45万元、-43,025.29万元、-47,447.61万元和-21,897.85万元。具体如下: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一方面不断清偿债务降低了债务规模,另一方面是公司保持了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水平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对主营业务产品现有生产线的技改投入以及新建产线、厂房等。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节 这次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实物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依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做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新租赁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原租赁准则”) 。公司2021年度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调整。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原租赁准则下,公司依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公司对所有租赁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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